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1-010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就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2020年2月3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7、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9、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且严格、高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遵照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其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利,致力于公司的经营及发展。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查阅了有关会计资料,认为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持续盈利能力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切合,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并购持有深圳云创享网络有限公司 100%股权外,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良
好运作,防范与控制了相关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监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防止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
知识,提升履职水平,同时积极做好监事会换届工作。与此同时,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 1,228,148,948.01 元,总负债 615,950,001.64 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610,831,673.20 元,公司 2020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60,176,144.43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60,605,569.12 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 60,605,569.12 元,母公司净利润 33,710,499.33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371,049.93 元,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2,941,102.47 元。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
股本 117,976,8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占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15.57%,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