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1-019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9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763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2,78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54,01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084,3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927,700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8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054 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截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05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
保税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高新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上述五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及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数字视觉制作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282.61 万
元变更用于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丝路蓝。根据《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丝路蓝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丝路蓝、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21001 65,511,200.00 --- 销户 1*
有限公司 司深圳泰然支行 25486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66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 000732 22,368,100.00 --- 销户 2*
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9180188000048
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 422 16,903,700.00 --- 销户 3*
行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1337121030 16,229,000.00 --- 销户 4*
有限公司 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9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718010010023 5,000,000.00 --- 销户 5*
有限公司 司深圳南新支行 7191
深圳市丝路蓝创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24004 --- --- 销户 6*
展示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 01983
合 计 --- 126,012,000.00 --- --- 7*
注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办理销户,账户余额 122,916.82
元转至公司基本户;
注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办理销户,账户余额
19,401.22 元转至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账号:8110301012100125486)内;
注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已于 2017年6 月 12 日办理销户,账户余额 3,367.11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注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办理销户,账户余额 507,433.80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注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已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办理销户,账户余额 474.12 元转
入公司基本户;
注 6*:丝路蓝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已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办理销
户,账户余额 0.02 元转入丝路蓝公司基本户;
注 7*: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初时存放金额为与募集资金总额间差额为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11,084,300.00 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数字视觉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技术平台建设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不构成利润中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2。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 4,752.8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5109 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之保荐意见》。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信息技术平台建设项目”已实际完成,但由于验
收交付问题,公司拟不再支付 oracle 系统供应商余款,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收益)507,433.80 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8、前次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2。
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492.77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82.6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640.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