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8-083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副总裁李朋辉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公司股东拟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主要内容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副总裁李朋辉先生于近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拟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相关承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李朋辉先生拟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拟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方式 (股) 比例
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 根据大宗交易的
大宗交 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有关规定执行,
李朋辉 易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 且不低于公司首 338,800 0.29%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次公开发行股票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的发行价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区间将相应进行调整。
李朋辉先生在提交给公司的《关于拟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中承诺:本人将告知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股份”的相关规定,且本人此次减持数量不得超过本人本年度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55,500 3.531% 3,716,700 3.236%
李朋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8,875 0.295% 75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16,625 3.236% 3,716,625 3.236%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股东的减持意向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拟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