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8-017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日:2018年2月9日;
3、首次授予价格:12.26元/股;
4、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首次授予共 10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18,667 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由于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人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18名变更为106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4,426,667股变更为4,118,667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26,667股变更为3,718,667股。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股) 的比例
丁鹏青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7.28% 0.27%
王秀琴 副总经理 300,000 7.28% 0.27%
康玉路 财务总监 250,000 6.07% 0.22%
王军平 董事会秘书 200,000 4.86% 0.18%
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2,668,667 64.79% 2.40%
核心骨干人员102人
预留部分 400,000 9.71% 0.36%
合计 4,118,667 100.00% 3.71%
上述106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2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确定的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鉴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0人调整为118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4,486,667股变更为4,426,667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86,667股变更为4,026,667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人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18名变更为106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4,426,667股变更为4,118,667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26,667股变更为3,718,667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28日出具了《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10号),认为:
截至2018年2月27日止,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共计106人缴纳的投资款共计人民币45,590,857.42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718,667.00元,资本公积为41,872,190.42元。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718,667.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0%。
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133,333.00元,股本为人民币
111,133,333.00元,截至2018年2月2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4,852,000.00元,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4,852,000.00元。
四、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2月9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8年3月9日。
五、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定向 数量(股) 比例
增发(股)
一、限售流通 48,832,912 43.94% 3,718,667 52,551,579 45.76%
股
股权激励限售 0 0.00% 3,718,667 3,718,667 3.24%
股
二、无限售流 62,300,421 56.06% 0 62,300,421 54.24%
通股
三、总股本 111,133,333 100.00% 3,718,667 114,852,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114,852,000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24元/股。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14,852,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萌迪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33,409,8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0.06%;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9%,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其他事项说明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