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
有关规定,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9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87.00 万元,扣除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承销保荐费用 1,900.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保荐费用 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 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17,587.00 万元,已由
国信证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汇入公司账号。其中:公司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开
立的账户(账号:125903991510505)收到人民币 1,389.00 万元;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开立的账户(账号:0150230000000289)收到人民币 13,419.00 万元;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崇明桥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104031619000066697)收到人民币 2,779.00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第 0004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15.00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72.0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 年 4 月,公司及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城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崇明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由于公司通过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超”)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 万 KM 金刚石线锯建设项目”,2017 年 6 月,公司与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户,专项用于“年产 100 万 km 金刚石线锯建设项目”建设。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信达证券承接,2020 年 1 月,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未用作其他用途。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账号 存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银行名称
南京三超新 中国工商银行
材料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1104031619000066 活期存款 27,790,000.00 6,055,519.34
限公司 句容崇明桥支 697
行
南京三超新 招商银行股份
材料股份有 有限公司南京 125903991510505 活期存款 13,890,000.00 已注销
限公司 南昌路支行
南京三超新 南京银行股份
材料股份有 有限公司城东 150230000000289 活期存款 134,190,000.00 已注销
限公司 支行
江苏三超金 南京银行股份
刚石工具有 有限公司城东 0150220000000341 活期存款 0.00 已注销
限公司 支行
合计 175,870,000.00 6,055,519.34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915.00万元,减除相关外部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2.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募集资金净额 166,720,000.00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0,211.98
理财收益 2,769,617.89
小计 169,779,829.87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49,751,070.99
补充流动资金 13,973,239.54
小计 163,724,310.53
3、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金额 6,055,519.34
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自 2015 年 7
月 31 日(公司)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6,102.0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占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比
金额 金额 例(%)
年产100万KM金刚石线锯建设 12,504.00 6,055.29 48.00
项目
超硬材料制品研发中心技术改 2,779.00 46.78 1.68
造项目
合计 15,283.00 6,102.07 39.9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6,102.0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见公告【2017-01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7)01039 号)。根据该报告,自 2015 年 7 月 31 日至 2017
年5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6,102.07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 6,102.0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规划一致。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超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等额置换(见公告【2017-016】和公告【2018-026】)。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累计 77,987,521.24 元,其中,超
硬材料制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等额置换 13,758,086.71 元,年产 100 万 KM 金刚石线锯
建设项目等额置换 64,229,434.53 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