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6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30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400,000股发行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8,000,000股变更为62,4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000,000元增加至62,400,000元。鉴于此,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40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00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240万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