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8年4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召集并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楼荣伟先生在会上作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2017年初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经营决策,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持续向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秩龙先生、周红锵女士、蔡海静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建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现金分红实实在在地回报所有股东,强化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建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2,00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审核,出具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 年度审计报告》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投向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集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861.18万元(含
累计净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95.43万元)用于“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办公场地租赁的实施方式,将租赁调整为租赁及购买,项目其它投入方式不变,若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楼荣伟先生、吴殿美女士、杨全勇先生、张加庆先生、赵良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王秩龙先生、蔡海静女士、陆宇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换届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红锵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相关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18年度薪酬及津贴
标准的议案》
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如下:2018年度,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均不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其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六万元,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拟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如下: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公司监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原有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增设投资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