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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万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刘会喜、邓永强、张宁、房颜明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刘会喜、邓永强、张宁、房颜明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刘会喜、邓永强、张宁、房颜明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刘明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市科技专家库专家。2012 年 3 月加入公司,历
任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2020 年 9 月 21 日起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体系日常运营及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7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5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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