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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集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3

万集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32,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2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87.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471,686.2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10957),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 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地支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金额(元)

    1    北京银行股  北 京 万 集 科  20000008667300066618617  391,471,686.20

          份有限公司  技 股 份 有 限


          上地支行    公司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20000008667300066618617,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专户余额为 39,147.17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杭立俊、贾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21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百分之二十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和/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报备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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