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求,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拟通过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切实加强国际合作和海外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加大国际市场参与程度,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层次上寻找和挖掘市场潜力和空间。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巨荣云:
施丹丹:
黄 涛: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