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英文全称、英文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英文全称、英文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满足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英文全称及英文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巨荣云:
施丹丹:
黄 涛: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