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5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15,57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88.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4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60,667,737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46.6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55%;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7,056,61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5.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
2、相关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陈崇军先生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及陈崇军先生的告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解除质押(以下简称“本次解除质押”),部分公司股份分别补充质押于质权人王建雅女士和吉安昱尚转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陈崇军 是 500 3.84% 1.45% 2022/06/21 2022/09/28 黄启跑
合计 - 500 3.84% 1.45% - - -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股 控股股 本次质 否
东 东或第 押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为 质押
名 一大股 (万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 补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充
一致行 质
动人 押
是,首发 质权人办理 吉安昱尚 补充
陈 200 1.54% 0.58% 后限售股 是 2022/09/28 解除质押之 转贷服务 质押
日 有限公司
崇 是
军 是,首发 质权人办理 补充
120 0.92% 0.35% 后限售股 是 2022/09/28 解除质押之 王建雅 质押
日
合计 320 2.46% 0.93%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后质 所持 总股本
股东名称 (万股) 例(%) 押股份 股份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数量(万 比例 (%)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陈崇军 13,011.34 37.63 11,557 88.82 33.43 11,557 100% 180 100%
合计 13,011.34 37.63 11,557 88.82 33.43 11,557 100% 180 100%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介绍:陈崇军,男,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近三 年担任公司董事长,其控制的核心企业见下表:
控制的企业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古鳌科技 37.41 智慧金融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和证券
信息化服务
内蒙古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 47.06% 提供国际贸易报关口岸“单一窗口”
电子平台服务
浙江龙兴彩虹置业有限公司 65.00% 房地产建设开发业务
上海七贝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8.88% 股权投资
上海轶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4.47% 股权投资
上海崇小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00% 股权投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崇军先生已经到期未解质押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0,057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77.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09%, 对应融资余额为 59,600 万元;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 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50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1.53%,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4.34%,对应融资余额为 16,600 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为 115,57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88.82%,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33.4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60,667,737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 46.6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55%;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7,056,61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5.42%,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2.04%。
4、本次补充质押原因
因初始质押股份数量未覆盖主债权,经双方协商一致,陈崇军先生同意对质 权人王建雅女士及吉安昱尚转贷服务有限公司以补充质押股份的方式提供补充 担保。
5、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偿付能力
经与陈崇军先生确认,陈崇军先生还持有部分其他公司股权,可以通过处置 股权来进行还款:
陈崇军持有浙江龙兴彩虹置业有限公司 65%的股权,该公司拥有 8 万平左右
自有房产,目前在对外出租。根据测算,该部分房产价值约 4 亿元。该部分房产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余额约 1 亿元,扣除贷款后房产价值约 3 亿元,陈崇军对应持有房产价值约 1.95 亿元。陈崇军持有内蒙古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
47.0589%的股权比例,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净资产为 6,800 万元。
按净资产测算,陈崇军持有的该公司股权价值约 3,200 万元。此外,陈崇军所拥有的房产价值净额约 2,000 万元。陈崇军先生处置相关资产可获得约 24,700 万元,且无法在短时间内变现,不足以偿还质押融资总额 77,080 万元,偿付能力不足,存在偿债风险。
目前,陈崇军先生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妥善处理相关债务和质押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筹措外部借款、证券非交易过户、合法合规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等方式用于解决债务问题。如陈崇军先生确定具体减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6、陈崇军先生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是由于认购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
7、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8、陈崇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亦非用于解决上述情形。
9、2021 年度,控股股东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2022 年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内蒙古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房屋,并已支付合同金额 65 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已充分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0、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补偿义务概况、预计补偿金额及方式、履行能力和履行保障)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11、平仓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
陈崇军先生于2021年9月向质权人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办理典当借款,陈崇军以其持有 650 万股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因典当借款逾期未还,质权
人申请财产保全,并已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就典当借款逾期未还一事提起诉讼,目前该案处于二审阶段,尚未开庭。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
陈崇军先生质押于深圳市福融实业有限公司 690 万股、质押于上海鑫纳投资有限公司 917 万股,目前相关案件均处于执行阶段,陈崇军先生与质权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相关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陈崇军先生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