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6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鳌科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陈崇军先生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妥善处理相关债务和质押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筹措外部借款、合法合规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等方式用于解决债务问
题。如陈崇军先生确定具体减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已触及平仓线的对应质权人有权采取平仓措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崇军先
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质押”),部
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以下简称“本次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股 控股股 本次质 否
东 东或第 押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为 质押
名 一大股 (万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 补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充
一致行 质
动人 押
陈 江苏双创 个人
崇 是 308 2.37% 0.89% 是,首发 否 2022/07/21 2022/08/31 科技小额 资金
后限售股 贷款有限 需求
军 公司
合计 308 2.37% 0.89%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江苏双创科
陈崇军 是 308 2.37% 0.89% 2022/03/22 2022/07/21 技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合计 308 2.37% 0.89%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后质 所持 总股本
股东名称 (万股) 例(%) 押股份 股份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数量(万 比例 (%)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陈崇军 13,011.34 37.41 11,737 90.21 33.74 10,838.86 92.35% 14.34 100%
合计 13,011.34 37.41 11,737 90.21 33.74 10,838.86 92.35% 14.34 100%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介绍:陈崇军,男,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近三
年担任公司董事长,其控制的核心企业见下表:
控制的企业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古鳌科技 37.41 智慧金融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和证券
信息化服务
内蒙古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 47.06% 提供国际贸易报关口岸“单一窗口”
电子平台服务
浙江龙兴彩虹置业有限公司 65.00% 房地产建设开发业务
上海七贝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8.88% 股权投资
上海轶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4.47% 股权投资
上海崇小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00% 股权投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崇军先生已经到期未解质押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63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35.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31%,
对应融资余额为 33,600 万元;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107 万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39.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68%,对应融资
余额为 26,88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7,107 万股,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54.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43%,对应融资余额为 43,480 万元。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2022 年 3 月 22 日,陈崇军先生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与江苏双创签署《质押
合同》及《借款合同》,以其个人所持有的 770 万股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向江苏双
创借款 4,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3 月 25 日。陈崇军先生已
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前全部偿还了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受到上海疫情封控影
响,偿还借款后质权人无法及时办理解除质押业务。
近日,经双方协商,陈崇军先生以上述未及时办理解除质押股份中的 308
万股公司股份作为对本次新增 880 万元借款的担保。
2022 年 7 月 21 日,陈崇军先生与江苏双创办理完成了上述 308 万股解除质
押及质押业务。
4、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偿付能力
经与陈崇军先生确认,陈崇军先生还持有部分其他公司股权,可以通过处置 股权来进行还款:
陈崇军持有浙江龙兴彩虹置业有限公司 65%的股权,该公司拥有 8 万平左右
自有房产,目前在对外出租。根据测算,该部分房产价值约 4 亿元。该部分房产
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余额约 1 亿元,扣除贷款后房产价值约 3 亿元,陈崇军对
应持有房产价值约 1.95 亿元。
陈崇军持有内蒙古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 47.0589%的股权比例,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净资产为 6,800 万元。按净资产测算,陈崇军持有的该公
司股权价值约 3,200 万元。
此外,陈崇军所拥有的房产价值净额约 2,000 万元。
陈崇军先生处置相关资产可获得约 24,700 万元,且无法在短时间内变现,
不足以偿还质押融资总额 77,080 万元,偿付能力不足,存在偿债风险。
目前,陈崇军先生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妥善处理相关债务和质押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筹措外部借款、合法合规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等方式用于解决债务问题。如陈崇军先生确定具体减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5、陈崇军先生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是由于认购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7、陈崇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亦非用于解决上述情形。
8、2021 年度,控股股东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2022 年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内蒙古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房屋,并已支付合同金额 65 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已充分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补偿义务概况、预计补偿金额及方式、履行能力和履行保障)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10、平仓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
陈崇军先生与质权人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的质押业务到期未还款,质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陈崇军先生所持有的 945 万股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7.26%,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
质权人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已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就质押到期未还款一事提起诉讼,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博爱汇智创新科技(北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