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3、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
6、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20.00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0,000 股至 5,000,000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347,834,639 股的比例为 0.72%至 1.4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三十;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
收盘价跌幅累计为 42%,已达到 30%,符合该条款所规定的回购条件。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
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
4、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20.00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0,000 股至 5,000,000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347,834,639 股的比例为 0.72%至 1.4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
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停牌的情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
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则公司总股本及
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施完成,导致全部被注销,则以此测算
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数量下限回购后 按照回购数量下限回购前
股份种类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157,980 32.24 112,157,980 32.48 112,157,980 32.71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5,676,659 67.76 233,176,659 67.52 230,676,659 67.29
股份总数 347,834,639 100 345,334,639 100 342,834,639 100
注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分析及董事承诺
1、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771,989,747.86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599,628,233.93 元 , 流 动 资 产
583,300,961.48 元。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的 1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6.68%、流动资产的 17.14%。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上限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