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选举曾正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曾正雄先生有《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审阅曾正雄先生的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和职业素养,认为曾正雄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选举曾正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相关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和行业知识、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陈志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智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袁家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聘任陈海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艳波 江慧 董希淼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