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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德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9

优德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起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曾正雄先生、杨淑妃女士、曾馨仪女士、吴宗颖先生、杨凌辉先生、袁家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杨艳波女士、江慧女士、董希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冰                          曾雪云                          林凤仪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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