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 年度,公司付予信永中和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4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1455 人,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7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夕甫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大洋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经双方磋商,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