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2日—4月2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9:30-11:30,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15:00至2018
年4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文谟统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2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92500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44215股)31.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1人,代表股份数量19217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61744215股)的31.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3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审议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92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92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92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92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92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7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89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7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89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92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勇、周伟岸
结论性意见: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