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6 证券简称:雄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5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并期限届满的公告
特定股东谢建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业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特定股东谢建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31,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2,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谢建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12月21日,谢建龙先生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并期限届满,谢建龙先生本次共减持1,352,048股;自2017年10月30至2018年12月21日,谢建龙先生累计减持股份1,603,648股,达到公司股份的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历次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股东谢建龙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6,783,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谢建龙先生2017年10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6,900股,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谢建龙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6,756,548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截至2018年1月25日,谢建龙先生累计减持251,600股,此次减持完成后,谢建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31,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
二、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2018年9月25日 26.09 9,700 0.0072%
2018年12月7日 25.92 14,700 0.0109%
2018年12月11日 26.24 18,800 0.0139%
2018年12月12日 25.65 240,200 0.1777%
集中竞价 2018年12月13日 25.59 195,950 0.1449%
谢建龙 交易 2018年12月14日 25.85 18,400 0.0136%
2018年12月17日 25.24 100,148 0.0741%
2018年12月18日 25.27 381,050 0.2818%
2018年12月20日 24.51 70,800 0.0524%
2018年12月21日 24.70 302,300 0.2236%
合 计 - - 1,352,048 1.0000%
谢建龙先生本次减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含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531,848 4.83% 5,179,800 3.83%
谢建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31,848 4.83% 5,179,800 3.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本次减持其他相关说明
1、谢建龙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文件中承诺的规定。
2、截至2018年12月21日,谢建龙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
3、谢建龙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谢建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