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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8

新晨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余克俭女士因退休离任,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余克俭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何育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雷波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龙成凤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龙成凤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原独立董事雷波涛先生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雷波涛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余克俭女士因退休离任,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聘任权冬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确保相关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公司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 20 万元/年(含)(具体以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期限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6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其中敞口授信额度捌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低风险授信额度贰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百分百保证金质押,期限壹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
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伍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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