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康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康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燕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议 案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克俭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议 案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辛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议 案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议 案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董事康路先生、董事张燕生先生、独立董事何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康路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其中:
1、康路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张燕生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何明委员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独立董事陈波先生、董事余克俭女士、独立董事雷波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波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
1、陈波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余克俭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雷波涛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独立董事何明先生、董事张燕生先生、独立董事陈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何明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
1、何明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张燕生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陈波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独立董事雷波涛先生、董事杨汉杰先生、独立董事何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雷波涛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
1、雷波涛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杨汉杰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何明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朴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玉婷女士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附件:
简历
1、康路,男,1957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83 年 3 月-1992 年 7 月,
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电脑部、澳门分行电脑部、总行科技部工作;1992 年 8 月
-2002 年 12 月,在北京新晨世纪电脑产业有限公司任职;1994 年 9 月-2011 年
12 月,任北京迅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新晨科技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新晨科技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康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782,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除此之外,康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康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张燕生,男,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83 年 3 月-1992 年 7 月,任职于中
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算中心;1992 年 8 月-2002 年 12 月,在北京新晨世纪
电脑产业有限公司任职;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新晨科技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新晨科技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501,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83%。除此之外,张燕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燕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杨汉杰,男,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
国卡迪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8 月-1999 年 11 月,历
任南京同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销售代表、经销商部经理、大客户部经理;1999 年至今,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新晨科技市场部副
总经理、金融贸易软件事业部总经理、金融市场二部总经理,现任新晨科技政府企业市场部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汉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9,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除此之外,杨汉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汉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余克俭,女,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工程师、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1987
年 7 月-1992 年 10 月,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算中心任职;1992 年 10 月-2001
年 3 月,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息中心任职;2001 年 3 月至今,历任新晨
科技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新晨科技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余克俭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6,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除此之外,余克俭女士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