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方喆先生、唐若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与会
职工代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曾艳女士为公司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曾艳女士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方喆先生、唐若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邹琳女士、纪昕先生在第十届监事会任职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继续在公司任职。邹琳女士、纪昕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邹琳女士、纪昕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邹琳女士、纪昕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
附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方喆,男,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经
济学院(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
称。1992 年 7 月-1995 年 7 月在中国石化咨询公司工作;1995 年 7 月-2000 年 4
月在北京尧辰技贸有限公司工作;2000 年 5 月至今,分别在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晨科技工作,历任新晨科技系统集成事业部副总经理、电力事业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中心高级项目监管员/副总经理,现任新晨科技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新晨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方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802 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6%。除此之外,方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喆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唐若梅,女,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70 年 6 月-1997 年12 月,先后在北京变压器厂、北京岭南饭店、北京新晨世纪电脑产业有限公司
从事统计、会计工作;1998 年 1 月-2015 年 2 月,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
公司、新晨科技财务总监、董事、监事,2015 年 2 月退休。2017 年 6 月至今,
任新晨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若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7,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59%。除此之外,唐若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若梅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曾艳,女,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农
业大学农产品对外贸易专业,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1999 年 8 月,在北京晨拓
联达科贸有限公司工作;1999 年 8 月至今,分别在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晨科技工作,历任新晨科技市场部秘书、商务专员,现任新晨科技商务部副总经理、新晨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13%。
除此之外,曾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