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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新晨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钟晓林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共 7 人: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杨汉杰先生、余克俭女士、雷波涛先生、何明先生、陈波先生,其中雷波涛先生、何明先生、陈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雷波涛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何明先生、陈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人均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晓枫先生、钟晓林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现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要求,现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现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现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现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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