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唐若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1-073),公司监事唐若梅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 75,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唐若梅女士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②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3.98 500 0.0002
交易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5 日 16.66 10,000 0.0033
交易
唐若梅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6 日 16.25 5,000 0.0017
交易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7 日 16.49 5,000 0.0017
交易
合计 - - 20,500 0.0068③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 占 公 司 总 股
称 (股) 比例(%)① (股) 本比例(%)②
合计持有股份 745,875 0.2486③ 725,375 0.2417
唐若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469 0.0621 166,344④ 0.05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406 0.1864 559,031④ 0.1863
注: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尚未完成,“总股本”指公司当时的
股本总数 300,083,479 股;
②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
由 300,083,479 股减少至 300,056,059 股,“总股本”指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 300,056,059 股;
③单项数加总与合计数有细微差异,系小数末尾四舍五入所致;
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等规定,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 A 股为基数,按 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唐若梅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三)公司监事唐若梅女士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四)本次减持股东唐若梅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唐若梅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唐若梅女士出具的《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