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丁菲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 2.60 万股。同时,有 2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S)均处于区间 80>S≥60
内,考核标准系数为 S/100,均未达到 1.00,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当期部分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142 万股。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742 万股,回购价格为 4.91 元/股(因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
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
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68)。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将由 30,008.3479 万股减少至 30,005.6059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8.3479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30,005.6059 万元。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