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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2

新晨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钟晓林通过视频连线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推进公司后续战略部署,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丁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丁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且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黄朴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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