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自律
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的 2016-2017 年度、2023 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0 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有关资格证照、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大信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续聘大信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董事会续聘大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
定期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