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0-075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数通”或“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0 年 8 月 28 日;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05 元/股;
(四)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2 人,授予数量为 43.00 万股。
本次办理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例 的比例
罗云波 董事、副总经理 24.00 8.00% 0.10%
金麟 董事、副总经理 19.00 6.33% 0.08%
合计(2 人) 43.00 14.33% 0.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以上净利润增长率的计算需扣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优秀 100%
良好 100%
合格 8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四、授予股份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北京先进
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1-00134 号),审验了
公司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3,891,5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3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3,461,500.00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35,804,033.00 元,实收股本为 235,804,033.00 元。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 49,271,529 20.93% 430,000 0 49,701,529 21.08%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186,102,504 79.07% 0 0 186,102,504 78.92%
件流通股份
三、股份总数 235,374,033 100.00% 430,000 0 235,804,033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235,804,033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9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0 元/股。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