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1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是临时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胡志军
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董事会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出席及表决方式。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四)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胡志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胡志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详见 2024 年11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开展的规范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胡建锋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详见 2024 年 11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6)。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胡志军(主任委员、召集人)、于卫星、黄晓倩
审计委员会:余星亮(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晓倩、陆正苗
提名委员会:于卫星(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晓倩、胡建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晓倩(主任委员、召集人)、余星亮、黄飞虎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详见 2024 年 11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6)。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志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胡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邹秧丽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邹秧丽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该项决议有效期将于 2025 年 1 月 29 日届满。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申请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
二个月,即延长该决议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决议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全部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该项决议有效期及相
关授权有效期将于 2025 年 1 月 29 日届满。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申请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全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相关授
权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8 日
附件:简历
邹秧丽女士: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毕
业于宁波广播电视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财会专业,中专学历。历任慈溪市天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波亿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职务,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职务,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邹秧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