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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38 深市 同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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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2

同益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7,140,077.63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具体内
容于 2021 年 11 月 22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的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除此之外,募投项目之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内容等保持不变。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具体内容于 2021 年 11
月 22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具体内
容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江西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述公司将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与管理,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四)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于 2021 年 11
月 22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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