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
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与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
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确定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邵羽南先生
副董事长:华青翠女士
非独立董事: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陈佐兴先生、吴书勇先生
独立董事:何祚文先生、罗小华先生、顾东林先生
2、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黄雪海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雪海先生、姜金婷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李黎明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华青翠女士
副总经理:陈佐兴先生、华青春先生、吴书勇先生、马远先生、周郑彬先生、董平海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涛女士
二、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郑金莹女士任期届满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金莹女士持有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上述人员简历
邵羽南,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背景为化学、
工商管理。曾任职于香港东江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永益祥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同创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市世纪豪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同益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龙岩沉缸酒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龙岩沉缸酒业有限公司监事、江西鼎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创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创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羽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211,2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1%,另持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 万股。邵羽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邵羽南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华青翠女士系夫妻关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华青春先生系邵羽南先生配偶之兄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书勇先生系邵羽南先生之妹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远先生系邵羽南先生配偶之妹夫。邵羽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华青翠,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背景为制造工
艺与设备、工商管理。曾任职于大庆油田采油二厂、深圳市公明镇恒兴制衣厂、香港东江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永益祥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同创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市世纪豪科贸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香港同益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子公司 ADVANCEDMATERIALS RESEARCH INC 总经理、青岛同益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青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8,966,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2%。另持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万股。华青翠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华青翠女士与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系夫妻关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华青春先生系华青翠女士之兄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远先生系华青翠女士之妹夫,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吴书勇先生系华青翠女士配偶之妹夫。华青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佐兴,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职于香港东江贸易有限公司深圳
代表处、深圳市永益祥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同创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同益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鹿鸣同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智联互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同益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同益软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佐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39,6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另持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待归属的股票 5.33 万股。陈佐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佐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书勇,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专业背景工业与民用建筑,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职于大庆油田安装公司预制厂、深圳市永益祥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同创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同益伟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书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26,5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另持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待归属的股票 3.50 万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邵羽南先生之妹夫;吴书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祚文,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注
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长沙电力学院、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分所党总支书记,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深圳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导师、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纪委委员、中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天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祚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何祚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小华,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
职于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中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客商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德晟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市众贷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汇畅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畅通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华丰百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邻居屋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沁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亚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客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小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小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顾东林,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职于深
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局、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广东博商律师事务所。现任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律师,深圳市住建局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法律顾问,深圳市罗湖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第七、八届)、深圳市律师协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武汉仲裁委、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常委法律助理(第一、第二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