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信材料 股票代码:30053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Kuangshun Photosensitivity New-Material Stock Co.,LTD.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10-11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920,663 股
2、发行价格:16.8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8.07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5,984,978.59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5,920,663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义 ...... 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发行时间...... 10
四、发行方式...... 10
五、发行数量...... 10
六、发行价格...... 10
七、募集资金金额...... 10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11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1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1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1
十二、发行对象...... 12
十三、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14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5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6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7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8
三、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8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19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2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22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三、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2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3
五、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3
第六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4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4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5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
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5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25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6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广信材料、发行人、公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
对象发行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认购邀请书》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 修
订)》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金圆统一证券 指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通常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Kuangshun Photosensitivity New-Material Stock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广信材料
股票代码: 300537
公司成立日期 2006年 5 月 12日
发行前注册资本 193,027,584 元
法定代表人: 李有明
董事会秘书: 张启斌
证券事务代表: 周吕嫒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号
电话: 0510-68826620
传真: 0510-86590151
邮政编码: 214401
网址: http://www.kuangshun.com
电子信箱: gxcl@kuangshun.com
感光新材料的研发、开发;印刷线路板用及相关产业用抗蚀感光油
墨、感光阻焊油墨及光固化涂料的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在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就《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进行了部分条款的修改并做出了决议。
2022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在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就《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进行了部分条款的修改并做出了决议。
2022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取消了有效期自动延长的相关内容。
2023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期限,延长其期限为自上述事项获得公司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