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明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业绩亏损的具体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江苏宏泰、孙公司湖南阳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33,912.05 万元,导
致本报告期业绩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涂料板块受新冠疫情、华为事项、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业绩下滑,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未能覆盖边际成本导致利润亏损。公司受行业市场情况变动及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影响,2021 年的毛利率和净利润水平有所下滑。
(二)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及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
公司主营业务为油墨、涂料等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1 年度由于新冠疫情、华为事项、
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叠加因素影响,导致涂料板块营业收入有较大下滑。除此之外,企业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年产 8000 吨感光新材料项目”已投产,有效缓解了公司油墨业务产能瓶颈,新产能立体化生产线及先进生产设备的使用也将支持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开拓。
(三)行业景气情况
未来,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城镇化进程持续加速,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居民收入增长、内需扩张、消费结构升级,计算机、通信设备、IC 封装、消费电子等产业发展将获得新的动力,新产品的开发及更新换代将使 PCB 行业迎来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在此带动下,PCB 油墨行业也将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传统溶剂型涂料由于含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VOC),会对环境、人体健康造成较大影响,已不符合环境和发展的要求。紫外光固化涂料是一种环保新型涂料,综合了传统粉末、水性涂料和光固化技术的优点,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两类涂料的缺点。紫外光固化涂料由于不含挥发性溶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更加友好,被誉为“21 世纪的绿色涂料,环境友好型涂料”,未来将迎来非常大的市场空间。
(四)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以 PCB 感光油墨、紫外光固化涂料等电子材料为主营业务,PCB 产业快速发展趋势、环保新型涂
料未来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及与下游主要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都是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成长性风险
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油墨、涂料、光刻胶等电子化学品的市场需求、公司产品的性能及质量、公司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等因素。如果未来油墨、涂料、光刻胶等电子化学品的市场需求下降,或公司油墨、涂料、光刻胶等电子化学品的性能或质量在行业内的先进程度下降,或公司未能及时根据下游市场的需求情况推出新型油墨、涂料、光刻胶等电子化学品,都会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未来,随着油墨、涂料、光刻胶等电子化学品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行业技术发展速度的加快,公司可能无法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面临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2、新产品客户认证周期的风险
公司的新产品要进入客户的供应链,开拓新客户,需要客户从研发阶段开始采用,难以在中途进行切换,客户的粘性比较强。但另一方面,新产品、新客户的认证周期的风险也比较大,公司的新产品不能被其下游客户认证认可的话,公司新产品就无法获得客户订单,存在认证周期的风险。公司涂料板块受中美贸易摩擦、华为事项及疫情影响销量下滑,目前尚处于恢复期,但由于此前快速发展势头影响边际成本上升,如新产品、新客户认证周期过长及销量增长过慢将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以树脂、单体、光引发剂、溶剂、各种助剂等化工类产品为主,如果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带来材料价格上涨,将使公司面临成本上升的压力,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4、新产品研发未达预期目标的风险
为了保持公司在技术上的竞争地位,公司需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对现有产品进行优化并适时推出新产品,确保公司产品的行业先进性。由于油墨、涂料、光刻胶等电子化学品的研发周期较长,因此产品研发过程的不确定性较大。由于研发结果的不确定性,公司面临投入大量研发费用但未能达到研发目标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研发出适应市场变化的新产品或者新研发的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认可,也将导致公司市场竞争力下降和市场份额丢失,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新增项目产能扩张而需求量未得到同等幅度提升导致的市场风险
公司华南生产基地项目是基于公司预计的产品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的,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实现年产 5 万吨电子材料及配套材料的生产能力,公司产能得到大幅提升的同时也将面临一定销售压力。华南生产基地虽然主要系对原有产能的替代,但也涉及新产品的增加。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并在技术工艺、营销渠道、市场开拓、人员储备等方面做好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但是,该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达产后需经过一段消化期后才可实现盈利。如果这一期间外部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行业需求下降或者市场开发力度不足,将可能导致项目新增产能难以消化或新产品销售未达预期,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6、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收购江苏宏泰、湖南阳光产生的商誉价值较大,分别为 53,380.24 万元和 13,688.56 万元。二者
在未来的预期业绩目标能否实现受市场状况变化、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021 年度公司对江苏宏泰计提商誉减值 24,691.48 万元,对湖南阳光计提商誉减值9,220.57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 7,968.49 万元,未来业绩的波动仍会对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产生影响,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那么购买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继续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导致坏账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随着业务的不断增长,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信用政策制度和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但是如果未来公司出现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而发生坏账,仍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公司迅速扩张、管理整合能力不匹配,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管理整合风险。
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发展、并购重组、现金收购等方式优化了资产结构,旗下公司无论是数量还是销售规模都迅速增长。业务板块也由原有的单一油墨业务,发展为油墨、涂料两大业务为主的多种规格的电子化学产品,并积极拓宽至平面显示光刻胶等微电子材料领域,对公司管理整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虽然加强了对各个板块的管理整合,但是如果公司管理能力无法匹配现有业务规模,将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管理整合风险。
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风险
2020 年初以来,全球各地相继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目前我国疫情控制情况良好,但海外疫情形
势仍较为严峻、且可能继续持续。总体来看,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难以消除,未来一段时间可能影响全球宏观经济走势及上下游行业发展,如若未来疫情情况恶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风险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深圳证券交
易所受理,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等。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以及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6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83
第六节 重要事项......8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2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121
第十节 财务报告......12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1 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广信材料、江苏广信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广豫 指 江阴市广豫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宏泰 指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宏泰 指 湖南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阳光 指 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州广臻 指 广州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广州广信 指 广州广信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原长兴(广州)精细涂料有限公司】
上海创兴 指 创兴精细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湖南广裕 指 湖南广裕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广庆 指 江阴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乐建 指 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广臻 指 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廣至新材料 指 台湾廣至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沃克森 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