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7-038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6月
0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朝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10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陈朝岚发行2,081,084股股份、向刘晓明发行2,070,151股股
份、向吴玉民发行1,832,808股股份、向许仁贤发行1,346,767股股份、向卢礼灿
发行591,844股股份、向陈文发行403,702股股份、向肖建发行84,104股股份、
向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42,65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400万元。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