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公开发行方案
根据发行人201 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和发行
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
(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和上限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包括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和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上限为1,494万股。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
价格、发行人实际的资金需求、发行费用等综合确定,上限为1,494万股。发行
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扣除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数
量,上限为448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
配售股份的数量。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归出售股份的公司股东所
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二)本次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及其数量确定原则
截至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发行人全体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时间均
超过三十六个月。各股东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时各自公开发售股
份的数量。经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向发行人董事会提出申请,并经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各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数量按以下原则
确定(计算得出的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尾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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