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8-001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司董事张金德先生、董事总经理康永红先生、副总经理孔剑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9月28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公司董事张金德,董事总经理康永红、副总经理孔剑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帆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29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董事张金德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43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董事总经理康永红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副总经理孔剑锋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3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帆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1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收到董事张金德先生,董事总经理康永红先生、副总经理孔剑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帆先生《关于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张金德减持公司股份1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股东康永红减持公司股份24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股东孔剑锋减持公司股份25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9%),股东张帆减持公司股份1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上述人员减持股份总数均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序 股东名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 减持股数占公
号 称 式 (元/股)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 2017年10月27日 14.84 10,000 0.0033%
1 张金德 价交易 2017年11月01日 14.23 78,600 0.0259%
2017年11月02日 14.30 105,000 0.0346%
合计 -- -- 193,600 0.0638%
2 康永红 集中竞 2017年10月31日 14.19 247,800 0.0817%
价交易
集中竞 2017年10月26日 15.19 17,300 0.0057%
3 孔剑锋 价交易 2017年12月26日 10.02 60,400 0.0199%
2017年12月27日 10.10 180,800 0.0596%
合计 -- -- 258,500 0.0852%
4 张帆 集中竞 2017年12月29日 10.03 122,700 0.0404%
价交易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序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号 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本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753,545 0.58% 1,559,945 0.51%
1 张金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3,545 0.58% 1,559,945 0.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928,983 0.64% 1,681,183 0.55%
2 康永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28,983 0.64% 1,681,183 0.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227,510 0.40% 969,010 0.32%
3 孔剑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7,510 0.40% 969,010 0.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490,977 0.16% 368,277 0.12%
4 张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0,977 0.16% 368,277 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董事张金德先生,董事总经理康永红先生、副总经理孔剑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帆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3、本次减持股东张金德先生,康永红先生、孔剑锋先生,张帆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