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和国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专
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环球数码大
厦 A 座九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和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既定发展战略,科学决策部署,坚持责任担当、坚持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相统一,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5,716,684.46 元,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85,716,684.46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665,125,493.19 元,扣减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 70,468,440.00 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0,087,628.51 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670,286,109.14 元,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678,121,134.83元。公司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1,003,800
股,扣除经过 202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因代越强等 6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4,500 股及因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未完全达到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拟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5,900
股,合计 170,400 股后的总股本 150,8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7,708,3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认为年报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的审计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SZAA20155),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 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期间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方案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议案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