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1.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其中,11 名激励对象为主动辞职,1 名激励对
象为绩效考核不合格被动离职)已再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41,520 股。
(2)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公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它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金额为 156,189,068.55
元,同比 2020 年增长 31.05%,考核未达标。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59 名激励对象(不包括离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190,680 股及预留授予部分 10 名激励对象(不包括离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79,050 股。
上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将减少 1,711,250 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711,250 股。
2.预计股份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将减少 1,711,25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329,937,375 股变更为 328,226,12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29,937,375.00 元变更为 328,226,125.00 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5 日之工作日 9:00-12:00;
14:00-18:00
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6
楼证券部
邮编:518057
联系人:张佳佳
联系电话:0755-22673923
3.其它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回购和注销事项,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