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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优博讯: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14,6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权益回购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高海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公告编号:2021-063)。

    3.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6)。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81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50.7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80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涉及的70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26.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2021
年 9 月 10 日,并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6.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69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961,890 股,以及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700 股,共计 1,019,590 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 1,019,59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7.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部分涉及的 1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3.8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并于 2022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9.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6,65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暂未办理完成。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不合格被动离职已再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已再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两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4,870 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公司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金额为 156,189,068.55 元,同比
                            2020 年增长 31.05%。考核未达标。

注: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59 名激励对象(不包括离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190,680 股及预留
授予部分 1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9,050 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14,600 股。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公司《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进行2021 年度利润分配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不再发放对应现金股利。因此,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具体如下:

    (1)首次授予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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