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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关于公司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6

优博讯:关于公司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博讯”)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合同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与格力金投友好协商,按照“优势互补、共赢发
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确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基础文件。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KEK32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陈恩

  注册资本:1,3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 1 号港湾 1 号科创园 24 栋 C 区 1 层
248 室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格力金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格力金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格力金投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格力金投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财政厅下设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格力金投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坚持开放、公平、科学、有序的原则,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依托甲方平台优势,汇聚资源,壮大珠海市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
并提升智能制造、智慧政务等领域的数字化水平。

  (二)合作内容

  1.乙方积极推动产业项目落地珠海

  乙方结合自身发展规划,积极推动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落地珠海。
  2.甲方发挥其优势积极开展与乙方合作

  甲方充分发挥其产业资本方面的优势,与乙方积极开展为实施珠海新落户产业项目的合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供应链金融、产业基金等方面的合作,以实现乙方业务尽快在珠海落地。

  3.双方共同深度挖掘数字经济产业的市场和布局机会

  充分利用甲方的产业资源优势和乙方的行业领先地位、产品研发及供应链能力,深度挖掘数字经济产业的市场和布局机会,助力“数字中国”建设,加速生产制造、政务、公用事业管理等传统产业的数字化升级。

  (三)组织保障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日常联络接洽工作。

  (四)附则

  1.协议主体双方均对本协议有保管和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关于其他方的经营信息、客户名单、管理技术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未经任何一方同意,不得对外泄密。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主体双方均不产生具体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各方权利义务以具体签订的项目协议为准。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以推进本框架协议的落实。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围绕数字经济产业协同发展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


  当前,全球经济越来越呈现数字化的特征,各国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创新发展,纷纷出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抢夺战略高地。以 IoT(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 AIDC(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行业正是数字经济的典型应用,受益于产业数字化渗透加速,相关市场进入加速增长期。优博讯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AIDC 厂商和 IoT 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优博讯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AIDC 和 IoT 软硬件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积累了该领域丰富的软硬件核心技术,近年来着力加强了智能传感、RFID、生物识别、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究和融合应用,并积极推进核心技术和供应链的自主可控,大力拓展党政军、医疗卫生、公共交通、金融、能源电力等信创领域的产品和市场布局。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充分利用格力金投的产业资源优势和优博讯的行业领先地位、产品研发及供应链能力,深度挖掘数字经济产业的市场和布局机会,助力“数字中国”建设,加速生产制造、政务、公用事业管理等传统产业的数字化升级。

  预计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后续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产能扩张和提升公司融资能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暂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及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双方具体业务开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关于与珠海复旦  公司与珠海复旦创新研究院

 2020 年 7  2020-114  创新研究院签署  合作成立“优博讯-珠海复旦  协议正常
  月 30 日            共建联合实验室  创新研究院医药标识物联网  履行中

                      协议的公告      创新技术联合实验室”

                                      公司与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

                      关于与航天云网  (广东)有限公司依托工业

 2020 年 8            数据研究院(广  物联网技术、智能化技术、  协议正常
  月 11 日  2020-116  东)有限公司签  5G 技术、工业大数据技术、  履行中

                      署战略合作协议  人工智能技术等,共同打造

                      的公告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新应用、

                                      新产品、新服务模式

                                      公司与深圳开鸿数字产业发

                      关于公司与深圳  展有限公司将积极推进整合

 2021 年 11            开鸿数字产业发  自身资源,在 OpenHarmony  协议正常
  月 3 日  2021-101  展有限公司签署  (“开源鸿蒙”)能力构    履行中

                      《合作框架协    建、服务构建等方面就技术

                      议》的公告      互补、商业共赢等方向进行

                                      深入讨论和合作。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
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格力金投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所持有的优博讯股份 16,496,869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三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公司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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