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基本情况: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23.80 元/股(含),该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未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680,6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不高于 3,361,3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尚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控股股东之外,公司无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出现已回购股票未能转让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跟踪相关风险事项,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间内转让完毕,则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80 元/
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680,6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不高于3,361,3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
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3.80 元/股(含)进行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为 1,680,67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6,914,641 8.13% 1,680,673 28,595,314 8.64%
首发后限售股 23,650,641 7.14% 0 23,650,641 7.14%
股权激励限售股 3,264,000 0.99% 1,680,673 4,944,673 1.4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4,133,029 91.87% -1,680,673 302,452,356 91.36%
三、总股本 331,047,670 100.00% 0 331,047,670 100.00%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80 元/股(含)进行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为3,361,34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6,914,641 8.13% 3,361,344 30,275,985 9.15%
首发后限售股 23,650,641 7.14% 0 23,650,641 7.14%
股权激励限售股 3,264,000 0.99% 3,361,344 6,625,344 2.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4,133,029 91.87% -3,361,344 300,771,685 90.85%
三、总股本 331,047,670 100.00% 0 331,047,67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25,857.3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66,985.13 元、流动资产 152,557.31 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8,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的 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的 4.79%、流动资产的 5.24%。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23.80 元/股(含)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61,34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2%。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