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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优博讯: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1-109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1:00 以现场表决的方
式在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雪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1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于雪磊先生、徐宁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1.01 审议通过《选举于雪磊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02 审议通过《选举徐宁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监事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因履职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所有监事应当对其薪酬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雪磊,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6
年 1 月加入公司;2011 年至今任云南博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至今任深圳市正达资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江南正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蓝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优博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宝安生产基地负责人、技术支持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于雪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宁,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会计学
专业学士。2011 年 1 月加入公司;2014 年 9 月至今任惠州市领尚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云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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