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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董事会关于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8-15

优博讯:董事会关于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0-12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37号《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7,2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含税)人民币42,728,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4,471,200.00元。

  截止2016年8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6]0007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22,040,288.92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997,595.48元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42,693.44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6年8月2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7,207,003.25元;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10,285.67元;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00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11,174.92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人民币1,284,182.63元(扣除相关的手续费和账户维护费),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收益金额3,679,414.21元。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50号《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建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向特定股东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0,387,812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4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5.28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验资费用、登记费用等)人民币 6,215,388.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3,784,617.26元。

  截止2020年1月1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2年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改。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按照孰低原则在人民币1,000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在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758867594517)用于“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于2020年5月注销,注销后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73010122001377065)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于2020年5月注销,注销后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桂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
1101690755600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于2017年6月注销,注销后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
338150100100027048)用于“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于2020年5月注销,注销后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
  4425010000390000050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
  支付除承销保荐费用之外的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该账户于2017年6月注销,
  注销后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福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 758867594517            72,044,000.00        ---    已销户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377065      35,358,800.00        ---    已销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桂园支 11016907556005          30,000,000.00        ---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 338150100100027048      57,068,400.00        ---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 44250100003900000503    47,228,800.00        ---    已销户

然支行

            合 计                                      241,700,000.00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7,228,800.00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未付发行费用
    金额为 16,667.00 元,基于实际无需支付,公司将其转入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
  (账号为:79210078801800000923)仅用于支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佳
  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发行及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流动资
  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79210078801800000923    144,000,005.07        45,671.58        活期

  分行科技园支行

        合 计                                  144,000,005.07        45,671.58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验资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215,387.81 元。截止日
    余额为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三、2020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三《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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