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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9 深市 健帆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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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4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18-116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9,560股,占回购前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0741%,涉及激励对象57名。

    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7,586,000股减少至
417,276,440股。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

    2、2017年1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17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以30.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460.40万股,上市日期为2017年3月16日。

    6、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回购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回购价格为29.96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7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2018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向17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万股,授予价格为16.55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12月4日,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23日。

    9、2018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0、2018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限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报告,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11、2018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0名,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2.904万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
年4月25日。

    12、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96元/股调整为29.61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20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1、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中10名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2、45名首次授予对象(不含离职激励对象)2017年年度考核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其第一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额度未能全部解除限售,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456万股,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0.956万股,占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数的5.5239%、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741%。

    根据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96元/股调整为29.61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20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40030009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动(+、-)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0,621,210  74.38%    -309,560  310,311,650      74.37%
    高管锁定股            1,500  0.00%            0        1,50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4,356,960  1.04%    -309,560    4,047,400        0.97%
    首发前限售股    306,262,750  73.40%            0  306,262,750      73.4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964,790  25.62%            0  106,964,790      25.63%
三、股份总数        417,586,000    100%    -309,560  417,276,440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