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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6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国应急        公告编号:2019-04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应急”)分别于2018年11月22日、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万元,价格不超过1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9
年1月14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于2019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于2019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2019-013),于2019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2019-036),于2019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2019-040)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6月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回购股份4,419,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成交总金额为53,005,107.65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19年6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4,419,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
高成交价12.88元/股,最低成交价7.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005,107.65元(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93,519,658.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48,110,669.88元。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
53,005,107.65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1.26%、2.59%。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四、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4,419,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本次回购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6,421,176    70.49%      616,421,176    70.49%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8,081,824    29.51%      253,661,873    29%

其中:专用回购证    0              0        4,419,951      0.51%

券账户

  总股本      874,503,000        100%    874,503,000    100%


    五、其他说明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实施过程、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交易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537.59万股的25%,即2,634.3975万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非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此期间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将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