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明小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明小燕女士、原副总经理刘国才先生、原副总经理肖顺英女士、原副总经理周富共先生、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卓泽鹏先生,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9,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上述减持计划公告
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已经届满,现将该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原副总经理刘国才先生、原副总经理肖顺英女
士、原副总经理周富共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刘国才先生、肖顺英女士、周富共先生合计减持 22,5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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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2%,上述人员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
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2)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卓泽鹏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卓泽鹏先生减持了公司股份 3,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018%,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0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
(3)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明小燕女士出具的《关于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截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明小燕女士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例○1 比例○2
合计持有股份 54,000 0.0316% 54,000 0.0317%
明小燕 其中:无限售条件 18,000 0.0105% 18,000 0.010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000 0.0211% 36,000 0.0211%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 0.0176% 22,500 0.0132%
刘国才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000 0.0059%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00 0.0117% 22,500 0.0132%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 0.0176% 22,500 0.0132%
肖顺英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000 0.0059%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00 0.0117% 22,500 0.0132%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 0.0176% 22,500 0.0132%
周富共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000 0.0059%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00 0.0117% 22,500 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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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有股份 12,000 0.0070% 1,000 0.0006%
卓泽鹏 其中:无限售条件 4,000 0.0023%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00 0.0047% 1,000 0.0006%
注:○1 为回购注销前的公司总股本 170,660,816 股,○2 为回购注销后的公司总股
本 170,584,816。
刘国才先生、肖顺英女士、周富共先生、卓泽鹏先生因换届离任,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明小燕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刘国才先生、肖顺英女士、周富共先生、卓泽鹏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3、明小燕女士、刘国才先生、肖顺英女士、周富共先生、卓泽鹏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明小燕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