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000,000 份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7.5 元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
称“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
日为 2019 年 10 月 11 日。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种类: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份)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明小燕 董事、副总经 1,536,300 13.33% 0.90%
理
严泓 副总经理 1,536,300 13.33% 0.9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6,145,200 53.33% 3.60%
务)人员 4 人
预留 2,304,450 20.00% 1.35%
合计 11,522,250 100.00% 6.75%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权益总额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
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因四舍五入原因,本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1)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 2019 年授出,则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30%
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 2020 年授出,则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五)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 2019-2021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净利润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5%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15%
第三个行权期
(2)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 2019 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5%
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15%
第三个行权期
2)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 2020 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5%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15%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与程序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可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出具了相关文件。
2、2019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