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惠州市祥福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7,873,3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9%)的股东惠州市祥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祥福”)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5,29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惠州祥福的《关于拟减持中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惠州市祥福贸易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惠州祥福持有公司股份7,873,350股,持股比例为4.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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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惠州祥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惠州祥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40%;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80%。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截至本公告日,惠州祥福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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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惠州祥福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公司将督促惠州祥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惠州祥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惠州祥福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惠州祥福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中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