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及其
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思软件”或“上市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14,850.00 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致新”或“标的公司”)33%股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博思同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同创”)拟以 7,200.00 万元收购博思致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新咨询”或“持股平台”)100%财产份额。成交价格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博思致新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各方协商确定。
2、本次交易对手方刘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奇先生前十二个月内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博思致新 84%股权,通过致新咨询间接持有博思致新 16%股权,即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博思致新 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6、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内容见本公告“第十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公司智慧财政财务业务,促进公司业务协同,增强对重要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14,850.00 万元收购刘少华、白瑞、柯丙军、李先锋、查道鹏、吴季风、侯祥钦、李志国合计持有的博思致新 33%股权,同时以 7,199.28 万元收购张奇先生及致新咨询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的致新咨询 99.99%财产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思同创以 0.72 万元收购致新咨询 0.01%财产份额,并作为致新咨询普通合伙人。致新咨询为博思致新持股平台,持有博思致新 1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博思致新 84%股权,通过致新咨询间接持有博思致新16%股权,即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博思致新 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二、交易金额及作价依据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 010302 号),博思致新 100%股东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收益法评估价值为 45,05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博思致新 100%股权作价 45,000.00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博思致新 3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4,850.00 万元;鉴于致新咨询除持有博思致新 16%股权外,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亦无其他重大资产及负债,交易各方同意,基于博思致新评估价值,确定致新咨询 100%财产份额的交易价格为 7,200.00 万元,即公司本次直接及间接收购博思致新 4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2,050.00 万元。
1、公司收购刘少华、白瑞等 8 个自然人持有的博思致新 33%股权情况如下:
收购方 交易对手方 收购比例 交易对价(万元)
刘少华 13% 5,850
博思软件
白瑞 3% 1,350
柯丙军 3% 1,350
李先锋 3% 1,350
查道鹏 3% 1,350
吴季风 3% 1,350
侯祥钦 3% 1,350
李志国 2% 900
合计 33% 14,850
2、公司及博思同创收购张奇等 16 个自然人持有的致新咨询 100%财产份额
情况如下:
收购方 交易对手方 收购份额 交易对价(万元)
博思同创 张奇 0.0100% 0.72
张奇 60.9275% 4,386.78
王鑫磊 3.7500% 270.00
冯建强 3.7500% 270.00
吴开兵 3.7500% 270.00
丁旋 3.7500% 270.00
王庆刚 3.7500% 270.00
李铮 3.7500% 270.00
周忠芳 3.1250% 225.00
博思软件 芦岩 3.1250% 225.00
许峰华 2.5000% 180.00
汪碧峰 2.5000% 180.00
张广厚 1.8750% 135.00
林保丞 1.2500% 90.00
张浩 0.9375% 67.50
包立新 0.6250% 45.00
罗亮 0.6250% 45.00
小计 99.9900% 7,199.28
总计 100.0000% 7,200.00
三、构成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对手方刘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奇先生前十二个月内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刘少
华先生、张奇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收购博思致新 33%股权、致新咨询 100%财产份额构成关联交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及其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投资主体为公司及博思同创,博思同创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博思同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东湖路 33-2 号研发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 肖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MACHEALG2G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经核查,博思同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均为自然人,基本情况如下:
持有标的 交易对方 住址 就职单位
刘少华 北京市海淀区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白瑞 山西省奇岚县岚漪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博思致新
柯丙军 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李先锋 北京市石景山区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查道鹏 北京市海淀区 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吴季风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退休
侯祥钦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