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9 号)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11,201 股,发行价格 24.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8,776.71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6,279,474.0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账,且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闽华兴所(2019)验字 I-003 号)予以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5,296.51
万元,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510.58 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0.68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6,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841.34 万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
2022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145.88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4,442.39 万元,利息收入、投资
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累计收到 1,746.1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
构性存款均如期收回,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931.73 万
元。
4、募集资金当前余额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
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余额 10,952.9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后,为进一步规范公
司治理,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
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充分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 项的议案》,同意将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实 施主体分别变更为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采科技”)、福建 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科”)。在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后,公 司、数采科技、博思数科与国金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尚未完成的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安证券承继。为了继续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数采科技、博思数科、华安证券及 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10,931.73 万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 80201700001028 19,215.44 3,966.75 活期
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1442951 10,613.20 0.00 活期
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1956341 0.00 1,283.18 活期
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16030100100194398 8,618.24 0.00 活期
司福州温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16030100100207164 0.00 2,079.44 活期
司福州温泉支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 8021100000001592 5,468.11 3,602.36 活期
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
合计 — 43,914.97 10,931.73 —
注:由于公司变更“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的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相关的募集资金账户也随之变更。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博思软件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博思软件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
管理规范,符合公司发行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博思软件董事会披露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627.9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45.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42.39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3)= 可使用状态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 (2) (2)/(1) 日期